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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“昆仑英才·高端会计人才”(预算单位类)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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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5-01-17 10:17作者:青海会计来源:青海省财政厅

青财会〔2025〕1 号

各市州财政局,省直各单位:

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财政、财务、会计工作质量,充分发挥高端会计人才引领带动作用,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印发 2024年度“昆仑英才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青人才字〔2024〕14 号)精神和《关于开展 2024 年度“昆仑英才”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青人才字〔2024〕15 号)要求,将组织开展 2024年度青海省“昆仑英才·高端会计人才”(预算单位类)选拔培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条件

(一)选拔对象

在我省各级预算单位从事财务会计,或在财政部门从事财政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财会人员 40 名。

(二)申报条件

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。

2.通过全省“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”信息采集

3.具有本科学历,从事财务会计或财政管理工作 5 年以上(含5 年)。

4.公务员应具备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(含四级主任科员),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应具备管理 8 级以上(含 8 级)或会计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资格。

5.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(1979 年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。

6.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推荐和积极支持。

7.本人承诺在取得《青海省高端会计人才证书》后持续在我省工作年限不少于 5 年。

对取得突出成绩、条件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员,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。最近 5 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、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,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,不得参加选拔。本人所在单位最近 5 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,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,不得参加选拔。

二、选拔程序

(一)申报

1. 申 报 人 登 录 青 海 省 会 计 信 息 服 务 平 台(http://www.qhkjw.gov.cn:8080/qhcms)下载申报材料电子文本(见附件),按要求填写《青海省“昆仑英才·高端会计人才”(预算单位类)选拔培养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出具申报人选推荐报告,将申报人选推荐报告、《申请表》及附件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合并装订成册,A4 纸双面打印,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形成纸质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,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
2.申报人按照归口管理,将申报材料及证书原件(学历、学位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公务员任职通知等)报工作单位所属市州财政部门。各市州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及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(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),并在《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盖章后,统一报省财政厅复核。省直各单位可直接报省财政厅审核。

3.各市州财政局、省直各单位务必于 3 月 7 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财政厅。

(二)笔试

笔试由省财政厅组织相关单位统一命题,实行闭卷考试,考试范围包括财经法律法规、财会综合知识、财政财务管理、会计准则制度、会计实务、内部控制等。笔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三)面试

笔试结束后,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,按照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,名单在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公布。面试由省财政厅组织统一命题,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应变能力、人际交往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(四)确定选拔培养对象

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养对象,培养对象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、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公示,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。

三、培养方式

(一)培养周期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周期为 3 年,分为两个培养周期。第一个培养周期为第 1 年,知识拓展阶段,重在培养专业素养;第二个培养周期为第 2 至 3 年,能力提升阶段,重在培养综合管理能力。

(二)培养内容。着眼于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分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等三方面课程,重点培养学员灵活掌握运用财税金融、会计审计、管理会计、风险管控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。

(三)培养方式。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、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,通过学习、研究、实践、交流等方式完善知识结构、提升能力水平、分享实践成果。

(四)培养管理。按照考核周期,对学员参加集中培训、完成自学任务、发表学术论文、工作业绩、单位满意度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,实行淘汰机制,综合淘汰率为5%。

四、支持措施

(一)坚持“培养与使用相结合”,引导所在单位加大对高端会计人才的使用力度。

(二)同等条件下,在会计先进评选推荐等方面优先。

(三)推荐纳入国家及我省相关专家人才库等。

(四)优先参加省财政厅、有关院校及培训机构组织的科研、学术等活动。

五、培养经费

省财政厅承担选拔、培养费用。培训期间食宿费、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,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省财政厅会计处    联系人:王老师

联系电话:0971—3660218

电子邮箱:1073832349@qq.com


附件:1.青海省“昆仑英才·高端会计人才”选拔培养申请表

2.青海省“昆仑英才·高端会计人才”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清单

3.承诺书模板


2025 年 1 月 10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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